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办法(暂行)》 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10日
附件: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