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党组书记):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张先玉(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禹雷(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三定方案中对应分管科室职责、目标管理、民生工程、文明创建、信用评价、河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案议案办理、创建卫生城市、创建 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省级食品药品模范城等方面工作,分管水生态环境科、环境监测管理科、法规与标准科(宣传教育科)、联系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奚先春(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三定方案中对应分管科室职责、深化改革、企业帮扶、四最营商、政风行风评议等方面工作,分管大气环境科、行政许可科,联系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夏学勇(二级调研员):负责三定方案中对应分管科室职责、党建、工会、共青团、老干部、妇联、计生、双拥、统战、扫黑除恶、食品安全、政务公开、双招双引、乡村振兴、帮扶村、四送一服、权利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淮北年鉴、地方志组稿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财务与科技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机关党总支、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联系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郭晓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协助奚先春同志负责三定方案中对应分管科室职责、信访、应急、安全生产、在线运营、绿色发展、秸秆禁烧、行风热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禁毒、环委办和环长办日常工作等,分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北(安徽)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刘旭东(党组成员):负责驻市监测中心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