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一市一策”驻点跟踪工作组预测预报,受不利气象条件持续影响,经预测12月29日至2023年1月4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以轻度—中度污染为主,短时可能出现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经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29日8时启动Ⅱ级橙色预警,预计2023年1月4日18时可解除预警,预警解除以公告为准。
请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康防护提醒措施(1)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2)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3)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要加强防护。
二、建议性措施
(1)公众减少出行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延长工作时间。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增加6次/日);禁止爆破和建(构)筑物拆除,停止建筑工地、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含挖填和转运),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矿山企业实施停产;禁止施工现场沥青熔化作业;禁止现场灰土拌和作业。
(2)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 10 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3)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机械化道路清扫,增加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增加6次/日),尽量减少人工清扫。
(4)严禁秸秆、垃圾、城市清扫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荒草等的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
(5)相关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日博和365是一样的么_365app官网下载_365直播平台app下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制定橙色减排措施执行,所有废气不能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产。
(6)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7)从严查处市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8)根据作业条件,视情采取人工增雨、降雾等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四、信息报送与公开市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建立信息日报制度,每日12:00时将预警情况(包括预警发布、调整、解除时间)、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况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落实情况上报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大气质量信息。公开内容包括主要污染物、影响范围及趋势、可能持续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五、响应终止市级预警解除时,同时终止市级应急响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市级预警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或解除预警、终止响应。
六、总结评估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对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评估。在解除预警第二日12:00前将总结上报应急办,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发布情况、各部门响应情况、企业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