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公园等处的体育设施报修问题?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12345热线共享知识库发布时间:2023-02-17 10:14
内 容:

关于小区、公园等处的体育设施报修问题?

答 复:

目前我市居住小区、公园、绿地等处普遍安装了各类健身器材,这些器材的配置主体各有不同,有的是市县两级体育部门配置的,有的是开发商配备的,还有其他途径配备的。通常由体育部门配置的器材,所有权已经移交受赠单位,由受赠单位负责器材日常管理和维修。因此,建议市民在报修损坏器材时选择如下方式:

1.居住小区内的健身器材损坏,可向小区物业和居委会反映。

2.公园等处的健身健身器材损坏,可以向公园管理部门反映。

3.绿地河堤等处的健身器材损坏,可以向县区园林部门反映。